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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审批过程冗长 政府酝酿“提速”方案


   北京市对房地产政府机构、各委办部分职能部室等进行必要的调整,但也使原来的项目报批程序有所变化,正在审办项目相关手续的开发企业经常会遇到一些尴尬情况:面对刹那间变得错综复杂的报批手续,开发商有些不知所措,项目的审批过程被拉长了。

  审报环节衔接不畅

  7月1日,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式分家。因调整还在进行,许多工作程序仍未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于是部门之间的工作环节衔接不畅,甚至出现管理真空。

  一位专门跑手续的开发企业负责人对记者道出最近他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时的尴尬:按照原来的程序,开发企业只有拿到土地出让合同,才能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现在根据新规则,土地局要求开发企业应先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能给予土地出让合同。令这位人士哭笑不得的是:负责办理规划许可证的部门却让他先出示土地出让合同的批件,否则不予办理。B部门要求你必须先拿到A证,才能办B证,而A部门却要求你得先拿到B证,才能办A证。对于这种究竟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事情,该人士表现得十分无奈。项目审报工作在这一环节被“卡壳”,机构调整与新法规之间发生一时的脱节,当然无法继续下面的程序。

  报批手续增了两道环节

  按照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项目在审批中增加了两道新的环节,即到环保局进行项目环境评估,到地震局进行地震评估检测,同时取消了园林和交通两项审批内容。某知情人士分析认为,从表面上看,项目报批的环节似乎并没有增加,但事实上,以前园林和交通方面的审批仅是流于形式,可是,环境和地震评估检测却是纳入了《行政许可法》,成了必须要走的程序。

  该人士称,由于属于新增加的审批环节,所以实际上可能就连环保局和地震局都未完全理顺这一新业务的主管部门、工作程序、运作规则的诸多脉络。虽然相关部门已建立了一些新的工作程序,但毕竟会有一个磨合、摸索阶段。总之,审报一个项目,除了要跑市规委、发改委、房地局、土地局、市建委等委办局之外,还要跑环保局和地震局。一位开发商感叹道:批一个项目越来越麻烦了。

  暂时“减速”是为以后“提速”

  对于在委办调整中造成的项目审批“减速”的问题,有关人士认为是暂时的,是为了今后“大幅度的提速”,只有关系真正理顺了,才能真正地提高办事效率。据某专家分析,政府机构的调整也是为了适应并更好地贯彻新出台的《行政许可法》,而《行政许可法》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将以往大量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取消或简化,机构调整必须与新法规的内容相吻合。据悉,国内各地方政府已在尽可能快地协调新旧法规的冲突之处,争取废止与新法矛盾的各项法规与程序,执行国家相应的统一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北京市也在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细则,同时配合各委办及相关部门的机构调整。人们都在希望这一暂时显得有些痛苦的“磨合期”尽早结束。

(北京晨报/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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